企业所得税中无形资产怎么扣除
一、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
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1.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二、无形资产的摊销范围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 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的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头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三、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及年限
无形资产的摊销,采用直线法计算。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哪些情况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2007〕63号)文件第十二条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二)自创商誉;
(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通过上文内容的需要我们应该已经知道了企业所得税中无形资产怎么扣除的!其实不管是企业无形资产的扣除还是摊销,只要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情况都是可以向有关税务机关申报后准予扣除!当然关于那些不能进行税前扣除或摊销的无形资产情况在文中也有说明,在会计学堂网还有很多关于这些问题的资料,感兴趣的同学可以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