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利润分配明细科目
1、先对分配利息进行计提:
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利润——法人股东A
——个人股东B
2、实际分配利息时:
借:应付利润——法人股东A
贷:银行存款
借:应付利润——个人股东B
贷:银行存款
利润分配账户:
1、账户性质:所有者权益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利润分配和历年分配后的结存余额。
3、账户结构:贷方记增加,登记年末从本年利润账户转入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借方记减少,登记已分配的利润,如提取盈余公积、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润等;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累积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累积发生的亏损。
4、明细账户:设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和“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
小企业如何核算利润分配?
一、 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 和历年分配(或弥补) 后的余额。
二、 本科目应按照“应付利润”、“未分配利润” 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 利润分配的主要。
(一)小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分配给者的利润, 借记本科目(应付利润),贷记“应付利润” 科目。
(二)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记“盈余公积” 科目,贷记本科目(盈余公积补亏)。
小企业(中外合作经营)根据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 应按照实际归还投资的金额, 借记“实收资本——已归还投资” 科目, 贷记“存款” 等科目; 同时, 借记本科目(利润归还投资),贷记“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 科目。
四、年度终了,小企业应当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 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本年利润” 科目, 贷记本科目( 未分配利润);为净亏损的, 做相反的分录。 同时, 将“利润分配” 科目所属明细科目(应付利润、 盈余公积补亏)的余额转入本科目明细科目( 未分配利润)。结转后,本科目除“未分配利润” 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五、本科目年末余额,反映小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整体上来说,小企业盈利后根据有关的规定分配给其他人的利润,也是需要会计进行记录的。那么对于小企业会计准则利润分配明细科目小编相信大家看完后一定会有自己的理解。其实在正文中小编老师已经对此问题进行了讲解,涉及到科目都有罗列出来了。如果你看完后还有什么其他的问题可以来会计学堂网进行提问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