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房地产增值税在哪里缴纳
答: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房地产增值税计算方法有哪些
1、增值税税额:《条例》第三条: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增值税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系数。
2、增值额:《条例》第四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增值额=销售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3、销售收入:《条例》第五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4、扣除项目金额:扣除项目金额的计算方法:(《条例》第六条)扣除项目金额=土地款+开发成本+开发费用+税金+其他扣除项目。
5、增值税税率:土地增值税税率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税率为30%、40%、50%、60%四个档次。具体应适用哪一级税率应根据增值率大小确定。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综合上述,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预收款时应按照3%的预征率计算预缴增值税,待纳税义务发生时,应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据其适用的计税方法计算申报应纳增值税,已预缴的增值税可以按规定抵减,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营改增后房地产增值税在哪里缴纳的内容,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可以来会计学堂进行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