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预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退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在税收系统核算中对退库种类的具体划分:误收退税、减免退税、汇算清缴结算退税、其他退税四种退税类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第八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纳税人在外出经营地缴纳的增值税可以抵减.纳税人当月预缴的增值税,在次月申报时可进行抵减.如果个人所得税误收申请退税时,需提交的资料:
1、退税申请表
2、完税凭证复印件
3、误收退税情况说明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收入证明
个人所得税误收退税的法律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4、个人所得税误收退税的受理范围:单位与个人
汇算清缴后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否办理退税?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返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返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法规退还。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根据上述规定,超过应纳税额预缴的税款,纳税人有要求退还税款的权利,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另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汇算清缴后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是可以办理退税的,相关的法律规定也都在上文中整理出来了,大家可以参考以上的内容可以知道外地预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也是可以退税的,这个道理是一样的,但是去办理退税手续的时候一定要带好相关的资料。那么会计学堂小编对这个内容的介绍就到这里了,如果你还有别的问题可以到会计学堂上进行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