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吗?
由于增值税特点,在其流转环节中适用抵扣。一旦流转结束,则不得抵扣。因此,如果购进货物时抵扣了进项税额,后期发生了不得抵扣的情况,就需要对之前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操作。
对于业务招待费专用发票进项税转出,直接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计入成本费用即可。
借: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
或者:
取得发票未认证之前:
借:业务招待费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业务招待费的抵扣税是否要转出?
业务招待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可以抵扣,必须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业务招待费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吗?学习完上文资料后,我们都知道根据增值税的特点,企业的业务招待费用是需要转出的,对于后期不能进行抵扣的进项税额,会计可以将其为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即可。如果你看完上文后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来会计学堂网和老师进行交流,会有专业的会计老师给大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