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环节差旅费的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企业为订立合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应当予以归集,待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此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为开标前: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银行存款
中标后:
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有的单位设“其他”)
贷:管理费用-差旅费
未中标不作处理。
相关明细核算:
合同成本是指为建造某项合同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这里所说的“直接费用”是指为完成合同所发生的、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费用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为完成合同所发生的、不宜直接归属于合同成本核算对象而应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