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的账务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长期借款的处理
1、长期借款是核算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不含一年)以上的各项借款。
长期借款科目可以设置“本金”“应计利息”等明细科目科目
2、长期借款利息核算
长期借款利息按偿还方式不同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应通过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处理,如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应通过应付利息科目处理。
账务处理如下
【案例】南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建造一幢办公大楼,向当地工商银行借入5年借款600万,年利率4%,利息偿还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该项工程与第二年交付使用。
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600万
贷:长期借款-本金600万
前两年按月核算的利息因办公大楼尚在建设当中,应计入资本化处理,计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2万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2万
账务处理如下
【案例】南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建造一幢办公大楼,向当地工商银行借入5年借款600万,年利率4%,利息偿还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该项工程与第二年交付使用
第三至五年,竣工交付使用后,按月核算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当期损益
借:财务费2万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2万
第五年到期还本付息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600万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24万
贷:银行存款624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