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专家的机票住宿费记入什么会计科目
答:聘请专家,可以做你单位的员工,报销机票时,摘要写:报销职工出差机票。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现金。
企业所得税:企业外聘专家为职工进行培训,应当取得劳务发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劳务合同中包含“往来机票住宿费用”,且该劳务发票中包含“往来机票住宿费用”,可以按照劳务发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差旅费是本企业任职或受雇员工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出差支出,凭真实合法的票据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为与本企业没有任职关系的个人报销的差旅费原则上不可以在税前扣除,企业股东、法人或董事出差发生的差旅费比照上述政策执行。具体情况建议携带相关资料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判定。
个人所得税:差旅费是指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住宿费、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企业为非本单位员工报销的住宿费、交通费不属于差旅费的一种。对于个人取得此部分所得需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个人所得税;对于法人、股东如果为了履行工作职责,而实报实销方式取得的相关费用,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外聘的专家发生的机票费用能否税前列支?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参考《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青国税发[2010]9号)解答(一)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因此,企业负担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客户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如果符合业务招待费范畴的,相关支出可以在业务招待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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