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住宿服务费可以认证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住宿费进项抵扣应当区分情况,对下列七种情况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是交际应酬所发生的住宿费不能抵扣进项税,比如接待客户发生的住宿费;二是员工外出旅游发生的住宿费属于福利费用范畴,其负担的增值税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三是个人发生的住宿费属于个人消费,即便发票抬头为本单位也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四是因公出差发生的住宿费抬头必须是本单位的全称,以个人名义开具或单位名称不全的均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五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比如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建筑劳务为"老项目",并且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其发生的住宿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六是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所发生的住宿费不能进项抵扣;七是结算的属于"营改增"之前发生的住宿费,即便是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般纳税人住宿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代开吗?
一般纳税人住宿费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全国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也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十、全面开展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一般纳税人住宿服务费可以认证吗?综合以上所述,其实在正文中关于一般纳税人的住宿费用是否可以进行认证抵扣进项税的,小编老师根据营业税改的要求汇总了七种情况不能进行认证抵扣的项目,如果你们所申报的住宿费用不属于以上七种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认证抵扣。如果有什么拿捏不准的地方可以来会计学堂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