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减免会计分录
小规模纳税人,以未达起征点为例,减免税分录:
1.发生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月末未达起征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小规模附加税减免条件
答:财税2016第12号文: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的不超过3万元(按季不超过9万元)的,扩大到按月不超过10万元(按季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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