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版定额发票领取时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32号公告)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定额发票应该如何报税?
答:1、 领用定额发票的纳税人如果是采取查账征收方式缴税的,应纳税款应按照纳税人申报的营业额来确定,不是根据定额发票的用量确定的,但是纳税人申报的营业额不应低于同期发票开具金额.同时纳税人应按月向税务部门报送发票使用情况,进行发票查验.
2、领用定额发票的纳税人如果是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缴税的,应纳税款应按照税务部门核定的营业额缴纳税款,如当月开票金额大于核定的营业额,应补缴相应税款.定期定额户在领购发票时系统即自动查验,不需纳税人再报告查验.
3、 纳税人如符合起征点等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可以依法享受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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