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已认证发票冲红账务处理
【答案】
已经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由购买方向国税局发起开具红字发票的申请,并将抵扣的增值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等国税局批准后,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了红字发票,销售方要根据红字发票的记账联,做与原来分录一致的负数或红字分录进行冲减.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负数或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负数或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负数或红字
购货方应该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负数或红字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负数或红字
贷:应付账款 负数或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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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已开出且已认证的发票如何处理?
1、丢失发票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2、丢失抵扣联的处理: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他无需作单独处理。
3、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处理: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才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丢失记账联的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发票开出后尚未寄出,可(开票单位)将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若已寄出,则从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为记账凭证。无需税局和收票单位作任何处理。
5、丢失全联次处理:一般是结合3和4的处理方式合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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