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信息表情况说明如何写
**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开票人员在****年**月**日开具给******(写正确的公司名称)的一张增值税发票有误.错误原因是误将购货方的名称开具成:******,正确名称为:******;错误纳税人识别号:******,正确纳税人识别号为:******;错误地址、电话为:******,正确地址、电话为:******;错误开户行及帐号:******,正确开户行及帐号:******.错误发票号码为******、金额******、税额******.
上述专用发票我单位没有交给购货方,所以购货方无法出具拒收证明.(如果发票给对方了,然后对方把发票退回来的话,就不要写这句话了!!)
本单位所提供的说明和附送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说明.
******公司(贵公司名称)
****年**月**日
这个是你们的书面申请.
如果你们把发票交给对方,然后票被退回来的话,就还要有对方的拒收说明(拒收说明包括:写明拒收原因、错误的事项、正确的事项、拒收票号、金额、税额、必须加注:"上述专用发票我单位没有认证,特此拒收"、必须加注:"本单位所提供的说明和附送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字样.拒收说明必须加盖购买方单位公章.)
此外,还要向税务提供贵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一般纳税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及购买方有关证明的复印件(如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并加盖购买方单位公章.
红字发票作废相关内容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不符合作废条件:
1. 购货方已认证由购货方填写申请单
(1) 认证通过:
① 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税务机关返回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购货方留方,一联由购货方给销货方,一联税务留存)
② 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根据销货方的红字发票和通知单作进项税额转出.
(2) 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①《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其他同上.
②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进项税不得抵扣,也不做进项税额转出.
2. 购买方未认证且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由购货方填写申请单
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 购货方未认证,由销售方填写申请单
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特殊情况:
(一)发票因购货单位信息输错的(包括税号、名称、地址等)除要提供证明原件之外,还需提供购货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销货方将购货方名称开错,如应开给A公司却开给了B公司的,需发票上开具公司名称的企业出具一份证明,说明发票代码和号码、陈述公司未与销货方发生此笔业务,并承诺此发票为认证抵扣;实际应接收发票的购货方出具一份证明,说明公司向销货方购买货物,未收到发票.
(三)购买方公司名称变更的需要提供对方工商局出具的名称变更书复印件并加盖对方公司公章.
(四)发票单价、数量、品名等开具错误的,除需提供证明之外还需提供原订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发票重复开具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以前开具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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