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票后未确认收入要交增值税吗?
按增值税税额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不确认收入的发票,是必须留到确认的时候,贴在确认收入的记账凭证后面的。
按照通常的做法,销售额那一栏我们填列的数字和报表上的销售额应该是一致的,所以应该是填确认收入的那部分。
销售商品如果提前开具发票,开具发票的当天即为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但企业所得税上要求销售商品时需同时满足国税函[2008]875号文第一条(一)规定的条件,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因此,公司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先开具发票,虽然商品未发出,但按规定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处理上不需要确认收入。
开出增值税发票一定要确认收入吗?
不一定,以下是详细解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规定:“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一、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一)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二)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销售商品如果提前开具发票,开具发票的当天即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但企业所得税上要求销售商品时需同时满足国税函[2008]875号文第一条(一)规定的条件,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因此,贵公司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先开具发票,虽然商品未发出,但按规定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处理上不需要确认收入。
开发票后未确认收入要交增值税吗?综合以上所述,企业如果收到了不确认收入的发票,是必须要等到确认收入后再贴在确认收入的记账凭证后面的,所以未确认收入的发票可以不用缴纳增值税的,等到确认后再缴纳。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都可以来会计学堂网进行网站的,希望大家可以关注我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