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土地增值税清算流程详解(案例分析)

2017-09-20 17:10 来源:网友分享
10317
土地增值税清算流程有哪些?土地增值税怎么算,公式是什么?欢迎您阅读会计学堂为您提供的本篇文章。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流程有哪些?

:(一)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二) 同时,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4:省(直辖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流程

1、当项目符合清算条件时,向税局申请清算。

2、先做一个测算。

3、找一家税务师事务所帮忙出鉴证报告和申报表。这里找的税务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第一开始会按照比较严格的标准来给出底稿,要有足够的准备,得有好几个回合的沟通,达到要的标准又不触犯发售法规的情况下,同意让税务师事务所出报告,最好找两家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出鉴证。

4、出来鉴证之后,去税务局交相关资料。

5、税局会组织清算小组,会有好几个人,等他们人员都到齐了开始审核,中间会有很多的地方需要沟通的。

6、他们审核完毕,认了申报的数据或者认了他们清算出来的数据。

7、通知你交税,会下个通知单,15日之内把税交了就算结束了。

相关问题

问:土地增值税的如何计算?

: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纳税人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也可用下列简便算法: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案例解析: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1998年1月将其开发的写字楼一幢出售,共取得收入3800万元。企业为开发该项目支付土地出让金600万元,房地产开发本为1400万元,专门为开发该项目支付的贷款利息120万元。为转让该项目应当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印花税共计210.9万元。当地政府规定,企业可以按土地使用权出让费、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计算扣除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另外,税法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可以按土地出让费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20%加计扣除。则其应纳税额为:

扣除项目金额=600+1400+120+210.9+(600+1400)×5%+(600+1400)×20%=600+1400+120+210.9+100+400=2830.9万元

增值额=3800-2830.9=969.1万元

增值额占扣除项目比例=969.1÷2830.9=34.23%

应纳税额=969.1×30%=290.73万元

以上就是由会计学堂学堂为您提供的土地增值税相关的问题,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值得一提的是,土地增值税确实有一点的难度,希望大家能够充分的掌握相关的知识点,以便迎接仅剩20多天的注册考试。本文章仅供参考,更多精彩内容尽在会计学堂。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 土地增值税清算流程是什么啊

    一、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具体要求,优先备好各项材料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参照国家相关的税务法规,凡是达到以下标准的个人或经济组织都要参与土地增值税的缴纳: 一是房地产各项目彻底被完成、并已经全部售出; 二是没有建设完成的项目但是被整个转让出去的; 三是直接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转让获得转让费用的。 凡是达到了以下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就应该命令其行为主体承担增值税缴纳义务: 一是已经建设完毕并被验收的项目, 二是所转让的项目面积达到总体规模的百分之八十五以上,以及尚未达到这一比重,然而,除转让后的其他面积已经被出租; 三是已经手持销售许可证,然而楼盘却在三年时间内没能彻底售出的; 四是房产经济主体已经申请了税务注册登记,却没有履行增值税缴纳义务的; 五是国家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对达到清算条件应当进行清算的纳税人,应准备报送清算资料: 《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销(预)售许可证、详细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金额的凭证、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银行贷款合同及利息结算证明材料、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决算及竣工验收报告、无偿提供公共配套设施及无偿提供给有关单位的证明材料、财务会计报表等。 二、明确项目收入及其应注意的问题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准确核算增值额,还需要有准确的房地产转让收入及扣除项目的金额。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房地产开发商将房地产项目作为清算目标,对每一个项目的各项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精准地核算。 在确认收入时,以全额的方式,开出房产销售发票,以发票上面登记的钱数为标准;没开发票,以及发票尚未以全额的方式开出的,可以将买卖方的交易合约作为参考对象,合约中的交易金额作为交易标准;销售合同书面上的房产面积不符合现实中所测得的面积的,在清算前房款已经给补还的,必须在增值税计算时对应做出调整。 现实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一般是将已经转为销售收入的预收账款科目借方金额形成销售明细表,一般以楼号为单位来制作明细表,其中涵盖:销售合同编号、客户姓名、销售面积、每平米的价格、房款合计数等等。需要对清算穗项目销售明细表的金额进行核对,确保同一项目已经结转的收入金额与销售合同、销售发票金额相一致。 对销售收入加以核对的过程中需要引起注意的收入确定问题: 第一,房产企业把所开发的房产用在员工身上,例如:各种福利待遇等等,以及用来偿还外债、或者以各种方式来取得非货币性资产等,一旦出现所有权转移则视作和房产销售性质相同; 第二,将开发的房产中的一部分为自己所用,例如:租赁他人、或自行开展商业经营活动等等,仍保有自身产权,未被转让的,则不纳入土地增值税核算范围。 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合理确定住宅类型,也就是是否为普通住宅,如果是普通住宅则要合法享受普通住宅增值税优惠政策,国家规定:普通住宅增值额在20%以内的免税。另外,需要注意诚意金、订金、退房违约金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影响。 三、确认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应注意的问题 明确收入后,就需要进一步确认清算项目有关的扣除项目金额。开发商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一系列过程,每一个过程都要获得或付出一定的资金,但无论哪一个过程都必须出具合法证件,例如:为获土地使用权的付出、施工建设的费用成本等等。不允许出现虽然持有合法凭证,但却没有实际缴纳税款的不良现象,因为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纳税的威严。 第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要在符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得到有效凭据的支持,也就是要有国土资源部提供的合法证据,与之相对应的契税也要达到国家的法定标准。 对于拆迁安置问题,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要严格依照法规与合约规定来将此确认为拆迁补偿费。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 第二,房产开发商在房产开发整个过程中涉及到多道程序,每一道程序都会涉及到一些费用,例如:前期原料筹备费、建设施工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应据实扣除,要同具体的文件报告保持一致,这些文件包括:决算文件、施工合约文件、工程结算文件…… 工程建设完成并被验收以后,参照合约内容,需要将工程安装企业的一部分工程费用扣除,扣除的费用充当项目开发的质量担保,工程安装企业凭借这部分质量担保金来向房产企业申请发票,土地增值税要根据发票中的金额数量来进行核算;相反,没有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开发商由于工程进度落后,导致建设工期超时完工所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作为增值税核算项目。房产企业对自身装潢的房产用于销售,其中所涉及的装潢花销归入成本范围。 第三,房产开发上在房屋建设的同时,与之相联系建设的各项房产配套设施,例如:交通设备停放场、物业管理单位、幼儿园、等各项公共设施在落成以后,产权为所有业主共同享有,将所建设的房产不收取任何费用上交给国家行政机构、公立事业单位等等用于支持国家非商业事业,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所建设房产进行有偿转让的,则要对收入进行核算,同时要扣除成本、费用。 第四,房产开放商自行建设的房产销售服务建筑、以及一些施工中搭建的样板房等则要依照具体情况针对性处理: 1、开发商在施工地点建设的暂时性房屋,例如:房屋销售中心、供工人居住的样板房等在建设、室内设计过程中出现的花销要列进房产销售中扣除。 2、在这些临时性建筑物内进行的室内设计、装饰等所产生的花销,在完工后如果发生了有偿转让,则要将转让收入列入土地增值税开发成本中,予源以扣除。 最后,房地产企业可以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20%予以加计扣除。

  • 会计案例分析题的详细解答

    某企业2012年实现收入总额3000万元,发生各项成本费用共计1200万元,其中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400万元,职工福利费8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万元,公会经费30万元,滞纳金20万元,公益性捐赠50万元,2011年亏损200万元。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该企业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的说法正确的有() A.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全部准予扣除 B职工福利费超过法定扣除标准的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C.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是56万元 D.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是80万元 2.关于该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的说法正确的有() A.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 B.职工教育经费超过法定扣除标准的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C.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是20万元 D.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是2万元 3.关于该企业职工工会经费扣除限额的说法正确的有() A.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B.职工工会经费超过法定扣除的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C.准予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是8万元 D.准予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是30万元 4.关于公益性捐赠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B.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销售收入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C.公益性捐赠

  • 答案解析不清晰,请老师详细分解,换算比不理解

    换算比=同类精矿单位价格/(原矿单位价格*选矿比)

  • 求 土地增值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和房产税的详细讲解,举例说完最好

    您好,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对产权所有人就其房屋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费。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拥有房产产权的单位和个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单位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对纳税人作了如下具体规定:1. 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2.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3.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4. 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土地增值税:以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为争税对象。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的功能是国家对房地产增值征税。 举例请详见。http://wenku.baidu.com/link?url=AR5ja8lSsA2ls-VCDa5AdoE8Q7flfF-ss0kiLSTqJDPDxZ6DRPHF5PTDb4_Zbmyy-sxzy0RVtjgczg76vxQTlKtnAx-8DowwhQF_0k0jETG

  • 答案解析不够清,烦请详细分解

    你好,你哪里不太明白呢?实际发生时,借坏账准备,坏账准备减少,是的应收账款增加,贷方应收帐款,使得应收帐款减少,一赠一件,不变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