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制品简易征收范围

2019-09-21 21:0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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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那么生物制品简易征收范围怎么理解呢?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和大家一起来聊聊.

生物制品简易征收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第一条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申请了生物制品按简易办法按3%计算增值税,有没有规定只能按简易办法征收呢?

申请了简易征收就不能开成17%税率的发票,可以改回来,但是有要求,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如果客户真正理解增值税抵扣原理,价税分离计算,应该可以接受低税率发票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20号公告)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计税方法.其中,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

生物制品简易征收范围

简易征收内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综上所述,申请了简易征收就不能开成17%税率的发票,可以改回来,但是有要求,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关于生物制品简易征收范围大家如果还有任何疑问,都可以到会计学堂咨询我们的在线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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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你好 1、旧货指的是专门用于出售的旧货,一般都是以经营为目的的。所称旧货,是指自己是没有使用过的,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 2、旧固定资产是企业自己使用过,会计帐上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并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3、旧物品是指企业自已使用过,价值较小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并核算的包装物等其他低值易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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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按简易办法计税且按照3%征收率征收的征收范围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4、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 5、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拍卖货物属免税货物范围的,经拍卖行所在地县级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免征增值税。国税发〔1999〕40号 6、固定业户(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临时到外省、市销售货物的,必须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出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地纳税,需要向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的,亦回原地补开。对未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按3%的征收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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