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怎么办?

2017-09-22 11:34 来源:网友分享
2912
会计工作,很小心也有出差错的时候,例如收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怎么办?有没有补救办法呢?下面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介绍,希望能帮助大家!

收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怎么办?

丢失增值税发票的处理方法:

对购货方取得销货方开具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丢失的,由销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向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由销货方将已抄报税证明单、发票复印件交给购货方(你公司)进行发票认证及抵扣进项税款,但对开票日期已超过90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开具已抄报税证明,也不得开具红字发票,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未超过90天,可以认证抵扣税款并用复印件入帐,如购货方已将认证并已抵扣联进行税款抵扣而发生丢失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收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怎么办?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

(五)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收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的处理方法就先介绍到这,发票丢了别紧张,按照上文的步骤写准没事,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 收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了,该怎么办

    普通发票丢失处理方法 (1)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应当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纳税人丢失发票办理丢失声明的,必须在具有全国报刊号的报纸上刊登。 (2)开具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账。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填写丢失发票的客户名称、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金额,开票单位。开具发票方记账时附上丢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账凭证。 (3)取得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做原始凭证。实行电子发票的,由开具方按丢失发票代码、号码查询打印(复印)发票图片,加盖开具方单位公章作为入账凭据。 发票存根联或者记账联的复印件只能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不能直接代做原始凭证。发票复印件经提供原件的单位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原始凭据。 (4)纳税人将在税务机关代***的发票联或者记账联丢失,可以向开具发票的税务机关申请出具曾与某年某月某日开具某发票,说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规、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作为合法凭据入账。 (5)纳税人丢失发票存根联或者记账联的,应取得发票联的复印件,发票复印件经提供原件的单位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原始凭据。

  • 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怎么办????

    你好,向税局报告 情况

  • 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你好,登报,声明遗失,办理丢失证明

  • 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你好,需要丢失发票备案,然后办理丢失发票证明,用这个证明与发票复印件一起给到购买方入账

  • 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你好,登报,声明遗失,出具遗失证明。根据证明,发票复印件给到购买方入账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