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收费标准
(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收费依据:《关于调整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湛价[2005]155号)
因条件限制不能"结建"人防地下室工程项目,经批准,按《湛江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湛府[2003]71号)和《关于调整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湛价[2005]155号)有关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
收费标准如下:
1、新建十层(含十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9层以下的民用建筑,按应建人防地下室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500元(内含100元价格调节基金);
2、新建九层(含九层)以下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二千平方米(含)以上的,按地面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内含2元价格调节基金);
3、新建九层(含九层)以下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二千平方米以下的,按地面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1元(内含1.4元价格调节基金);
4、下列民用建筑可以减免易地建设费:
①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房,减半收取;
②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
③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
④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二)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费
收费依据:《关于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费及质量监督费标准的复函》(湛价函[2007]60号);
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下限的11%计收.
(三)质量监督费
收费依据:《关于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费及质量监督费标准的复函》(湛价函[2007]60号)
收费标准:参照粤价费(1)函[1994]70号文有关规定按人防工程总造价的2‰收取.
上文针对人防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这一问题做出了详细的解答,更多人防费收费标准相关资讯请关注会计学堂,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