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2017-09-26 16:1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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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你家那边的社保基数上涨了吗?下面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介绍!

多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近期,各地平均工资数据陆续出炉.作为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的依据,平均工资公布后,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进行调整.而伴随着平均工资的增加,缴费基数的上浮也成为普遍现象.

北京市统计局近日公布数据显示,201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随后,北京人社局下发通知,确定了2015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为19389元,比去年的17379元增加2010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为2585元,上涨了268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为3878元,上涨402元.

此外,山西、陕西、成都、乌鲁木齐等地的社保缴费基数近期也进行了调整,均比2014年有所提高.以乌鲁木齐为例,2014年新疆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9591元,月平均工资4132元.按此确定,乌鲁木齐2015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479元,上限为12396元,比2014年分别提高了189元、945元.

事实上,早在今年年初,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已经开始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其中,2015年天津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按此测算,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上调282元,上限则上调了1278元.

解析: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多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你家上涨了多少?会计学堂小编就先简单介绍到这,更多精彩内容,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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