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会计分录怎么写?
法定盈余公积,是指按照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盈余公积.它的提取比例一般为净利润的10%,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那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根据最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5%~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金融企业在提取法定公积金或公益金时,应按《公司法》的规定,按税后利润(即当期实现的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而不应当按当期可供分配的利润计提.
【例】E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实现净利润为500000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0.经股东大会批准,E股份有限公司按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E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00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500000
本年提取盈余公积金额=5000000×10%=500000(元)
法定盈余公积金是什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会计分录怎么写?小编上文举了实例,不知道的网友请看上文,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