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差错按差错的发现与发生时间当期差错有哪些更正法?
答:当期差错是指:差错发生期与发现期都在同一会计年度内。
1、划线更正法
适用情况:记账凭证无误,只是账簿记录中的数字或文字有错误,可以用划线更正法。
更正方法:先在错误的数字或文字上划一道红线表示注销,但必须保证原有的字迹清晰可认;然后在红线上端的空白处记入正确的数字或文字,并由经办人员在更正处加盖印章,以示负责。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将整笔数字划掉。
2、红字更正法
适用情况:红字更正法也叫赤字冲转法或红笔订正法。适用于记账凭证上的应记科目或方向错误、或者科目无误但金额多记了,并已登记入账。
更正方法如下。
(1)科目或方向出现错误
先用红字金额填制一张内容与错误记账凭证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并在摘要栏中写明“更正第×
号凭证错误”,并据以用红字金额登记入账,冲销原有的错误记录,然后,再用蓝字重填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
(2)科目与方向均无误,但金额多记了
只需用红字金额填制一张内容与错误记账凭证的科目与方向均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并在摘要栏中写明“更正第×
号凭证错误”,但要把多记的金额,用红字金额登记入账,冲销错误记录。
3、补充登记法
适用情况:补充登记法适用于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与方向均正确,但所填的金额的小于正确金额的情况。
更正方法:采用补充登记法时,将少填的金额用蓝字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补充第×号凭证少计数”,并据以登记入账。这样便将少记的金额补充登记入账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