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的区别是什么?

2017-09-29 15:3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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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的区别是什么?本文讲述的是关于专项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的有关问题,详情请看下文。

专项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的区别是什么?

“递延收益”科目的核算内容既包括待确认的政府补助收益,还包括售后租回交易中资产售价与其账面价值之间待分摊的差额。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二、本科目可按政府补助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递延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收到或应收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配递延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在发生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未来期间,按应补偿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专项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资本性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收到或应收的资本性拨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工程项目完工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对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上述资本溢价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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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递延收益和专项应付款的区别是什么……

    专项应付款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递延收益核算政府补助的

  • 专项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的区别是?

    您好,《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2711“专项应付款”科目使用说明明确:“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二条规定明确:“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由上述规定和解释可以看出,“专项应付款”属于国家拨入有指定用途的权益性资本的投入:“政府补助”属于国家对企业资产性和收益性的补贴。   前者是国家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国家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国家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   对国家拨付给企业的资金,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用途确定其会计处理方法:   ①政府给予企业的无偿资助即政府补助;   ②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   ③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如果企业取得的资金属于第①项,则应作为政府补助来处理。即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以后再按相关规定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如属于第②项,则应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工程项目完工所形成的长期资产部分,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部分,冲销“在建工程”等科目,需要返还的拨款结余,通过“银行存款”上交;   如属于第③项,则必须按照所有者权益核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 老师,递延收益和专项应付款的定义与区别是什么

    您好,A、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核算的内容如下: (一)企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应收或收到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在相关的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分配递延收益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 、“管理费用”等科目。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应收或收到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在以后期间确认相关费用时,按应予以补偿的金额,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管理费用”等科目。 (三)返还政府补助时,按应返还的金额,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B、专项应付款是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资本性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收到或应收的资本性拨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工程项目完工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对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上述资本溢价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 以下两者的区别就是,原来使用专项应付款核算政府补助,现在使用递延收益核算政府补助,两者的核算方法也存在不同。

  • 递延收益和专项应付款,营业外收入的区别

    你好,营业外收入主要是政府补贴,核算一些非常规的收入专项应付款,主要核算国家拨款的内容。这主要是针对一向原来或者现在是具有行业管理功能的一些企业,比如药品行业,国家为了鼓励药品储备,以应付灾备,会议专项拨款的形式在一些医药类的企业储备特定的药品。这些拨款在企业来讲,救灾专项应付款核算。因为其用途是特定的。款项的来源也是特定的。 同样在能源行业等等很多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行业都存在这样的专项款。 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较,在我国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中,递延收益应用的范围非常有限,主要体现在租赁准则和收入准则的相关内容中。

  • 老师:专项应付款和递延收益怎去区别使用?哪种情况下用专项应付款哪种情况下用递延收益

    同学你好 “递延收益”科目的核算内容既包括待确认的政府补助收益,还包括售后租回交易中资产售价与其账面价值之间待分摊的差额。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二、本科目可按政府补助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递延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收到或应收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配递延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在发生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未来期间,按应补偿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专项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资本性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收到或应收的资本性拨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工程项目完工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对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上述资本溢价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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