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税预缴申报及缴纳时间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3、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一般企业预缴税指的是预缴增值税吗?为什么要预缴增值税?
预缴税款是为了保证税款均衡入库的一种手段.现行税法规定,需要预缴税款的税种有:按季(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按季(半年)预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月(季)预缴的土地增值税等.
一、房地产开企业取得预收款需要预缴税款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八款:9.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建安业取得的预收款及异地(非同一行政区划)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时需要预缴税款
[政策依据]:财税〔2017〕58号 第三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对于不动产转让业务需要预缴税款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十)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上述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关于企税预缴申报及缴纳时间,上述文章中会计学堂的老师根据具体的文件规定作出了解答,一般是月份或是季度终了的十五日之内进行预缴.文章中还对相关的其他问题进行了讲解.想了解更多的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