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供应商的罚款可以开发票吗
可以不开据发票,也据收据即可.有的地方税务局也作出了规定,需要开具发票的由收款方开具发票给支付方.
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没有发生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因对方未履行合同而致的违约收取的违约金,不是经营活动,不属于开具发票的范围.贵公司可依违约金收款收据、相关合同协议及银行的付款凭据在税前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它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规定:"第十二条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收到的赔款,罚款应计入什么科目
1、罚款收入就像天上点馅饼一样,只有偶尔有.
2、而且罚款一般与生产经营无关,所以不能放进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这两个科目中.
3、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等.
所以对于罚款应该做如下分录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甲公司销售水泥给我们公司,我们公司用部分水泥制作混凝土,用同样价格出售给乙公司,我是否可以让甲公司直接给乙公司开具同样价款的发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按照此规定,不得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对供应商的罚款可以开发票吗?如果单位的主要营业收入就是赔偿款和罚款,在受到了款项之后肯定是需要开具发票给对方的.关于赔偿款和罚款开具发票的实际内容,会计学堂网还有更加详细的内容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