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企业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确定为免税收入
会计学堂了解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文件规定,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规定,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医院的发票单据哪些能报销
财政收据是可以报销做账的,而且可以税前扣除.
医疗保险报销需要哪些单据
申报材料
(一)门(急)诊申报材料
(1)收据社保报核联(联网医院需加盖全额垫付章或网络故障章);
(2)门诊费用清单(药品费清单须有批准文号);
(3)与药费收据对应的处方底联;
(4)在全市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处方药需有专用发票及清单(盖医保专用章)和与之对应的定点医疗机构外购处方(盖医院外购章).非处方药需提供专用发票和清单(盖医保专用章),不需外购处方;
(5)单位需按以下顺序排列并填写以下表格,必须由单位经办人员统一申报
①《天津市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申请支付表》(津社保医支字8号表)
②《医疗费申报材料交接单》
③《天津市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申请支付审核单》(津社保医支字9号表)
④《天津市城镇职工医疗费个人申报支付表》
⑤《医疗费申报凭证规范承诺书》
(二)住院申报材料
(1)收据社保报核联(需加盖医院医保章)
(2)汇总明细;(需加盖医院医保章)
(3)出院小结(需加盖医院病案室专用章)
(4)诊断证明 (需加盖医院医保章和诊断证明章)
(5)单位需按以下顺序排列并填报以下表格,必须由单位经办人员统一申报
①《参保人员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交接单(参保单位)》
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申请支付表》(津社保医支字10号表)
③《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申请支付审核单》(津社保医支字11号表)
④《天津市城镇职工医疗费个人申报支付表》
⑤《医疗费申报凭证规范承诺书》
⑥ 相关证明
(三)门诊特殊病申报材料
(1)收据社保报核联(联网医院需加盖全额垫付章或网络故障章);
(2)门诊费用清单(药品费清单须有批准文号);
(3)与收据对应的处方底联;
(4)单位需按以下顺序排列并填报以下表格,必须由单位经办人员统一申报
①《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申请支付表》(津社保医支字10号表)
②《医疗费申报材料交接单》
③《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申请支付审核单》(津社保医支字11号表)
④《天津市城镇职工医疗费个人申报支付表》
⑤《医疗费申报凭证规范承诺书》
⑥ 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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