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货可以开在蓝字发票上吗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因此,贵公司上述业务应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
退货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答:如果进货和退货都是当月发生的,其实最简单的方法是让对方把原来的发票作废,重新开一张发票就好了. 现在供方不肯重新开票,那么你们需要到税务局办理"退货证明",然后提供给供方,让他们就退货部分的金额开具红字发票,你们的帐上先记全额的进货和进项税额以及应付帐款.
1、退货时的账务处理:
(1)未付款前: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红字金额 (红字发票)
(2)已付款: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全额和部份)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金额 (红字发票)
贷:财务费用-现金折扣
2、退货后期的财务处理
(1)入库时: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2)原材料退回给供货方:
借: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
借:现金
贷:应付账款
销售退回的处理方式:
处理方式
1.本年度销售的商品,在年度终了前(12月31日)退回,冲减退回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相关的成本、税金.
2.以前年度销售的商品,在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后退回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3.销售退回时,对已发生的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应同时冲减销售退回当期的折扣、折让;如该项销售在资产负债表日及之前已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应同时冲减报告年度相关的折扣、折让.
公司发生退货我们怎么开发票,怎么做账务处理,上文都已经讲解清楚了,不知道大家对于退货可以开在蓝字发票上吗以及退货的会计处理怎么做?都明白了吗?不懂的,欢迎前往会计学堂的答疑中心,提出你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