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支出明细科目设置原则
营业外支出可按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所以支出项目可做二级科目.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
1、固定资产盘亏;
2、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3、出售无形资产损失;
4、债务重组损失;
5、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6、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7、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8、罚款支出;
9、捐赠支出;
10、非常损失;
11、赔偿金;
12、违约金等.
商业企业费用明细分类账户的设置
为了统一费用核算指标的口径,费用的核算项目以及各项目所反映的具体开支内容,由财政部制定的财务制度中加以统一规定,各商业企业必须按照制度规定的费用项目设置明细分类账户.财务制度中规定的费用项目,是按照费用的用途来划分的.虽然费用项目的划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将随着经济发展和管理要求而作出相应的修改与补充,使之更符合实际使用的要求,但是费用项目划分又必须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以有利于分析比较.
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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