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员工购买商业险取得的专票能抵扣吗
为特殊工种支付的人身意外险
增值税: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不属于职工福利费性质,取得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抵扣凭证,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企业为特殊工种员工上的商业保险不属于集体福利的范围,取得增值税专票进项是可以进行抵扣的.
企业所得税:企业为特殊工种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政策依据】: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类别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特殊工种职工"的具体工种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殊工种名录》.
为员工购买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增值税:为公司员工购买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员工集体福利,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
企业所得税:企业为员工购买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乘坐交通工具中的人身意外保险
增值税:单位员工乘坐交通工具意外保险取得的专票一般是不能抵扣进项的.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属于购进旅客运输服务,不可以抵扣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出差时随同车票一起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是允许税前扣除的.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 第一条规定: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取得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吗?
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取得增值税发票能否抵扣要根据保险的险种与用途确定.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取得增值税发票能否抵扣情形如下:
第一,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属于购进旅客运输服务,不可以抵扣增值税.
第二,公司缴纳的雇主责任保险是一种财产保险,雇主责任险保障的是雇主,即企业.因此,取得专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第三,公司为全体员工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应属于集体福利,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四,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不属于职工福利费性质,取得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抵扣凭证,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个人所得税扣除情形如下:
第一,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规定:关于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二,《中华人们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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