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申报没报上怎么处理
纳税申报相关法律
纳税人如果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税务机关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机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纳税人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所有应报批事项必须履行报批手续.纳税人的财产损失、亏损确认和弥补、坏账准备金的提取、国产设备投资抵免、减税、免税等事项,都必须事前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有关报批手续后,方可作为税前扣除项目在税前予以扣除或抵免、减免.
应调则调许多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往往忽视账务调整工作.企业在汇算清缴后,如不按税法规定结合有关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账务调整,势必给下年度或以后年度带来不利因素和不良后果.例如,如果企业将不应计入成本费用的支出多计或少计,或用其他方式人为地虚列利润或者亏损等,就会增加下年度或以后年度利润或者亏损,而已作纳税处理的已税利润,在以后年度又极容易出现继续征税等情况,使企业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应缴则缴纳税人必须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税款缴纳不及时,税务机关不仅要依法加收滞纳金,而且可能在必要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果是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造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税务机关将依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税务申报发票个人所得税是怎么回事
1、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2号),对未办理税务登记证件,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纳税人,在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时,对其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由税务机关统一按开具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5%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本公告自2016年8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8月2日.因此,按照2016年2号公告的文件规定,对未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纳税人,在代开发票时,其个体工商户经产经营所得按1.5%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对已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个体工商户,当月开票金额若超过20000元,但不足30000元的,需要到地税局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根据不同的行业的应税所得率来计算,目前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的应税所得率为5%;饮食服务业为7%;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7%;其他行业10%.用当月的不含增值税的收入额*12*应税所得率,求出全年的应税所得额,按照个体工商户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全年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然后除以12个月,得出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57号公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0000元的免征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12号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月销售额不超过100000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因此,对已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个体工商户,当月开票金额若超过30000元的,但不超过100000元时,除按上述方法计算个人所得税外,还要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计算缴纳城建税.当开发票数额超过100000元时,除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外,还要计算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设基金.
4、已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如果当月开票额不超过核定的收入额,则按照核定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当月开票额超过核定额,则按上述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申报发票个人所得税是怎么回事
注意:单位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每次不超过800元,也需要申报.
政策规定
1.第四条,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财产租赁所得;
(七)财产转让所得;
(八)偶然所得.
2.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预扣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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