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税费种认定的流程
答:1、企业的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先在网上税务局做个人的实名注册.详细流程参考会易网实名登记的文章:《如何使用手机扫码完成实名注册及企业绑定》2、注册成功之后,进入福建省网上税务局,选择实名用户登录,再选择个人进入.登录网站之后,选择新办纳税人套餐,按提示填写企业信息,点击"我已阅读用户须知,开始办理"即可进行下一步.
3、填写企业的详细信息和选择发票的种类.进入这个步骤前,先点击"附送资料",这里会列明需要我们上传的各项资料的照片,例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等,可以手机扫码上传,也可以电脑上传.
4、税务部门会在1-3工作日内审批完成,期间经办人可以登录自己的实名账号查询受理结果.若出下图结果,则表明税务机关已受理通过.
一般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办法
答: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4、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6、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现在很多税务方面的东西,都直接在电子税务局就可以进行,文中所讲的网上税费种认定的流程,以及税务登记等等,我们也是可以直接登入相关网站操作,具体方法如上文所讲述的,有不懂的,可以点击会计学堂的老师提问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