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储备物资是存货吗?
答:“储备物资是无形资产核算的内容”的说法是错误的。储备物资属于非流动资产。
说明:1、《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第二条定义无形资产,是指会计主体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很显然储备物资是有实物形态的,非无形资产。
2、《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会计主体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1)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耗用或者可以变现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2)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公共基础设施、储备资产、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和自然资源资产等。2、《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三条规定:
储备物资、收储土地等,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物资储备是生产资料产品脱离一个生产过程但尚未进入另一个生产消费过程时,而以储备形式暂时停留在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某一个环节上。企业生产所需物资有时可以在本地采购,但大量物资需要从外地乃至国外采购。由于供需双方不在一个地方,物资从供应商的产地运到需求地的生产企业,实现物资的空间转移,就需要有一定的在途物资和待运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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