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能否开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一、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非营利组织如何申请开发票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7号令)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一)开立银行账户;(二)领购发票.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办理手续.
因此,民间组织如果是偶尔发生一笔业务,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如果需要领购发票时,应当先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证.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非营利组织要符合哪些条件?
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非营利组织增值税免税申报
注意点一: 免税资格由三部门共同认定
目前市内有部分非营利组织对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了解,对申请的流程也不熟悉,常常误认为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相关证照就可以享受免税资格.而实际上,企业只有通过了财政、国税、地税三部门的认定,才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注意点二: 免税条件须同时满足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符合《财税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全部条件才可顺利获得免税资格申请.而部分民办非企业的认定申请未被通过,大多是因为忽略了这个因素.
注意点三: 符合条件的收入才可免税
一些在成功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在年终结算时突然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相关税款,便对此不解:不是已经是免税资格了吗,为何还要交税?
并不是获得免税资格就能所有收入都免税.因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只有符合文中规定的捐赠、政府补助、会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等5项收入才免税,其他收入仍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即使企业通过了免税资格认定,也只有符合条件的那部分收入才可免税.因此,已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仍应依法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手续,分别列明免税收入和应纳税收入等信息.
非营利组织能否开票?会计学堂小编告诉大家是可以的,但是一般来讲,民间组织如果是偶尔发生一笔业务,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如果要自己开票的话就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登记,看完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继续和小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