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忘了加计抵扣怎么办
当期加工生产领用的农产品忘记加计扣除2%进项税了,可以填到下个月抵扣的.
进项税加计扣除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
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额)
贷:其他收益 - 其他
进项税加计扣除会计分录:
1、计算当期可抵扣进项加计抵减额
(1)发生当期依据可抵扣进项计提可加计抵减额时:
借:固定资产、原材料、费用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贷:银行存款
(2)当期发生不可抵减进项税额期末转出进项时:
借:成本、费用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转出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2、当期进项加计额抵减应纳税额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减进项加计额
3、优惠到期如还有进项加计额抵减额结余的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递减进项加计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简易计税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呢附相关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如果企业既有一般计税项目,又有简易计税项目,比如购进办公用品无法划分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那么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综上所述,如果是既用于简易计税,也用于一般计税项目,那么购进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或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动产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不存在不能抵扣和按比例划分的问题.
进项税忘了加计抵扣怎么办的问题今天就给大家解答完了,如果遇到忘记的情况不用担心,可以填到下个月再抵扣,至于加计扣除的会计处理问题小编也给大家做了详细解说,本文会计学堂小编就给大家讲到这,有需要的可以好好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