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薪资算运营成本吗
从会计核算角度而言,根据职工薪酬准则的应用指南:"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纳入职工范畴,如劳务用工合同人员".因此,在会计上,对于这部分劳务人员的劳务费,也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
但在其他方面,如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保、统计等方面,均不认为劳务人员是公司的职工(并不直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作为工资.这部分劳务人员工资不作为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的依据.
为了兼顾会计和其他方面的要求,在会计核算中,可以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设置"劳务人员报酬"等明细科目单独核算这部分劳务人员薪酬支出.
如果定性为季节性用工,临时工,按照以下依据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运营成本核算
账户设置
"主营业务成本"用于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主营业务成本"账户下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本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本账户应无余额.
其他业务支出
"其他业务支出"账户用于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成本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提供劳务等而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及附加等."其他业务支出"账户下,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如"材料销售"、"代购代销"、"包装物出租"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本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本账户应无余额.
职工薪资算运营成本吗?运营成本是企业维持日常运转的重要经济来源,成本的获得更是离不开企业员工的认真工作,只有给员工提供合理的薪资报酬,企业才能吸引更多更好的优质员工,这样企业才能更好更快的发展.更多专业知识请关注会计学堂网站更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