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旅游业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2017-11-02 13:5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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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是关于营改增后旅游业怎么做账务处理的相关问题,对此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不明白的请看下文。

营改增后旅游业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答: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营改增”实施后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两部分。

旅游所属的生活服务业中,小规模纳税人由以往按营业额5%缴纳营业税,下调为按销售收入3%缴税,不能抵扣进项税;一般纳税人由原来的5%营业税改为6%的增值税。

相关规定,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 之后不采用层层抵扣的方式来缴税,而是直接用营业额×税率来计算税额。

举例而言,一家年营业额为100万元的企业,其需要缴纳的税额为100万×3%即3万。税收负担与原本需缴纳的5万相比降低40%。如果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则归为一般纳税人,用以往5%的营业税来计算。

营业税的一个弊端在于产品流通过程中要重复征税,因为营业税只看营业全额不看增值。所谓的增值税即按“增值部分交税”。

如果企业以100万元从供应商处采购产品,120万元销售出去,其中多出的20万即增值部分。“营改增”之后,按照6%的税率计征增值税。企业只需交1.2的税金(120万×6%-100万×6%=1.2万),少于营业税。

【营改增后旅游业账务处理的相关问题】:

旅游业营改增前后对比表

答:如下:

旅游业营改增前后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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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改增之后旅游业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纳税人的差额征税账务处理区别在哪?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收账务处理一样的,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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