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经营范围开发票可以吗
以票管税是目前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方法,因此,为保障国家税款的安全,税务机关在发票的使用上有严格的规定,对此,纳税人颇有微词.在具体的开票工作中,对未做出明确规定的情况,总是心有余悸,生怕一个不小心开错了,招致税务机关的处罚.在超出经营范围是否可以开发票上的问题上也是如此.
当然纳税人的顾虑不是没有道理,但正如克强总理所说"法无禁止皆可为".
目前《发票管理办法》没有明文禁止纳税人"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的行为.
相反,《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因此,不管这时经营的业务是否"超经营范围",确认营业收入时必须开具发票.
更何况,发票的最大功能在于保障国家的税款安全,有了经营,开了发票,国家的税款就不会流失.至于是否超出经营范围原本也不属于税务机关的管辖范围.
所以,当企业发生经营业务开具发票时,不论该业务是否"超经营范围",都应按实际业务情况开具发票.
企业能否超出经营范围开具发票?有何风险?
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不违法
(一)国家税务总局层面对此问题的解答
《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没有明文禁止纳税人"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的行为.相反,《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明确纳税人确认营业收入时必须开具发票,而不论发生的经营业务是否"超经营范围".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法律精神,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具发票"并不违法.
(二)地方税局层面对此问题的解答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票开具的核心要义就是要符合真实业务情况,也就是说,你如果实际提供了应税行为,就应该如实开票纳税,营业执照的范围不构成对是否开票是否纳税的本质问题的阻碍.为此,除了在国家税务总局层面,各地税务机关对此也有一些执行口径的解答,具体情况如下:
内蒙古:纳税人的经营业务日趋多元化,在主营业务以外会发生其他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经营活动.所以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时,不受其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限制,只要发生真实的应税业务均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超过经营范围开发票可以吗,显然发票规则中没有明文规定禁止这样的行为,,就算是超经营范围,也要开发票,既然如此,有没有税务风险呢,这是很多人关心,就怕那种税务机关不说禁止,但存在风险时,一点也不留情面,本文的解说可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