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以及社保医疗的会计分录
社保分为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单位部分计入费用,通过职工薪酬核算,个人部分计入其他应付款,待发放工资扣回时候,冲回即可.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等(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等(单位部分)
缴纳时候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等(单位部分)
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费用/养老/医疗等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 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费用-养老/医疗等(个人部分)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包含哪些内容?
一、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二、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并按照准则第四条的规定处理.
三、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一)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
(二)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工资以及社保医疗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通过小编老师讲解的资料就很简单的,员工社保费用公司承担的部分可以将其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处理,如果是个人承担的部分则是可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的科目进行核算的,如果你们对此内容还有什么疑问,不妨来本网站上找老师进行咨询,对你们一定会有所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