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助支出可以税前抵扣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第十条第六项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赞助支出不得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项所称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如果与生产经营在相关的支出,才可以税前扣.
赞助支出为什么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A:《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由此可见,相关支出税前扣除须满足相关性和合理性两大扣除原则,赞助支出实质上与企业取得收入无关,且不属于正常和必要的支出,不符合相关性和合理性扣除原则.因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六)赞助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项所称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赞助支出可以税前抵扣吗,显然不可以,税前扣除的规则就是支出需要和企业生产经营有关,如果关系不大,那么就不能,就是这么简单的判断,初中数学中有很多类似的判断题,这不是什么难点,但要记住,学习它就是掌握一个概念,那就是税前抵扣的条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