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保险保障基金可税前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8号)规定有4种保险保障基金可以税前扣除:
1.非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8%.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有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8%,无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5%.
2.有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15%.无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5%.
3.短期健康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8%.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15%.
4.非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8%.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有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8%,无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5%.
保险公司可以不缴纳保险保障基金吗?
保险公司应当及时、足额将保险保障基金缴纳到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的专门账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停缴纳:
(一)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达到公司总资产6%的;
(二)人身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达到公司总资产1%的.
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余额减少或者总资产增加,其保险保障基金余额占总资产比例不能满足前款要求的,应当自动恢复缴纳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应当对每一保险公司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及其变动情况进行单独核算.
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余额,是指该公司累计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金额加上分摊的投资收益,扣除各项分摊的费用支出和使用额以后的金额.
以上就是小编对"哪些保险保障基金可税前扣除"这一问题的解答,保险保障基金是国家规定保险公司必须要提存的.其主要目的也是为了保险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时也有利于投保人可以稳定获得相应的保金,所以即使保险公司破产,保监会也会合法清偿投保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