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报表中资产减值准备的抵消
一、资产减值准备抵消的必要性
企业集团内部进行的资产交易(包括销售、投资、非货币性交易等形式),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根据一体性原则,不应视为交易,而应视同资产存放位置、使用部门的变更,其原先所作的销售、采购等核算应予抵消,从而恢复该资产的原有面貌。那么,其中所注销的资产减值(跌价)准备是否也应抵消呢?在资产内部交易后,一方面,原企业计提的减价准备已注销,另一方面,取得企业也要为其计提新的减值准备。
二、初次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资产减值准备的抵消处理
下面以存货的内部销售为例来说明资产减值(跌价)准备的抵消方法,其他资产内部转移时资产减值准备抵消的道理和方法类似。
(1)当购买企业内部购入的商品当期全部未实现对外销售时,首先要将原销售核算抵消,恢复存货的原有面貌,即应借记“主营业务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跌价准备”,借记或贷记“存货”(视高于成本还是低于成本销售而定)。其次,将所恢复的存货跌价准备根据期末市价与原转出企业的历史成本的对比及购入企业所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进行调整,即应借记或贷记“管理费用”,贷记或借记“存货跌价准备”。
(2)当购买企业内部购入的商品当期全部实现对外销售时,不存在对存货跌价准备的抵消问题,只需将重复反映的内部销售收入与内部销售成本予以抵消,即借记“主营业务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成本”。
(3)当购买企业内部购入的商品当期部分实现对外销售部分形成期末存货时,可将内部购买的商品分解为两部分,比照(1)和(2)来处理,合并在一起,则是:首先抵消内部销售,即借记“主营业务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跌价准备”(未实现对外销售的存货相应的跌价准备部分),借记或贷记“存货”(未实现对外销售的存货相应的价值恢复部分)。
三、连续编制合并报表时资产减值准备的抵消处理
连续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对于内部转移资产上期实现对外销售的情况,由于不涉及到内部转移资产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抵消处理,在本期连续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不涉及到对其进行处理的问题。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合并报表中资产减值准备的抵消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还需要更多的财会知识,欢迎持续关注会计学堂,多位老会计在线为大家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