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市场采购单据是否可以入账
饮食餐饮业在自由市场采购的原材料,没有发票是不能入账的.发票作为一种重要的外来凭证,是纳税人接受税务管理,又是制作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的重要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0]28号)规定,企业收入总额和税前扣除项目是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两大因素,而票证凭据特别是税务发票,则是控制收入总额和税前扣除项目的主要手段,是税收征管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企业所得税有关税前扣除项目,主管税务机关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并按法规的程序、方法、权限和政策进行审批,不得走过场.企业凡不按法规报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在税前进行扣除或进行税务处理.企业的税前扣除项目,一律要凭合法的票证凭据确认;凡不能提供合法凭证的,一律不得在税前进行扣除.
公司增值税附加税包含什么?
从中国现行税制看,附加税包括两种:
(1)是根据正税的征收同时而加征的某个税种.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河道管理费等,是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的.附加税以主税的税额作为计税依据,根据对应的税率计算税额.
(2)是在正税征收的同时,再对正税额外加征的一部分税收.如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同时征收的地方所得税,是附加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按照一定比例(应纳税所得额的3%)加征的税收.
至于附加税的减免政策规定,主要是以下这个:
根据《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餐饮业市场采购单据是否可以入账?综合以上内容所述,针对餐饮业市场上的采购单据很多情况下是不可以作为入账凭证的额,最好的保障就是收相关的发票凭证进行入账处理,这些内容在发票管理上都是有着相关的介绍,如果你们还有其他的问题需要咨询,不妨来本网站上进行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