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专项经费拨款应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财税字[1995]81号文件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据此,公司收到的上述款项,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科技专项经费拨款使用:
(一)后补助
1.公开竞争研发类、科学技术奖、企业研发后补助等对特定对象奖励的项目资金可主要用于项目组绩效支出、获奖团队(个人)、获奖企业奖励.
2.其他后补助项目资金,由承担单位自主用于相关的科技创新活动支出,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奖励、福利.
(二)前补助
采用前补助支持方式的专项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
科技专项经费拨款计入什么科目?
《企业会计制度》第七十六条规定:企业收到的专项拨款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待拨款项目完成后,属于应核销的部分,冲减专项应付款;其余部分转入资本公积.据此,我们建议企业增设"科研成本"科目,用于核算科研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支出.在项目完成前不进行结转,允许年末有余额.
为了研究目的而购置或占用的固定资产,在项目期限内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记入"科研成本"科目,项目结束后记入"管理费用"等科目.项目结束时,由下达科研任务的部门汇同省级科研管理机关组织专家对科研成果进行评比鉴定,达到专利水平并申请专利的,取得专利权时,连同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科研成本"科目.
达到专利水平未申请专利的,直接根据"科研成本"科目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科研成本"科目.对于形成的无形资产在合理的期限内摊销.
若研究不成功或研究出的科研成果已经被相关技术替代而失去价值,经批准予以核销的,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科研成本"科目.项目终止或结束时,若专项应付款有结余,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以上就是小编对"科技专项经费拨款应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相关问题的解答,是否要纳税得看有没有免税规定,没有就要缴税.既然是专项经费,那么肯定是专款专用的,只能用于科技研发,任何人都不可以在专项经费拨款中提取资金挪为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