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交易所转付货款购物可否抵扣?

2021-05-16 08:1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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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在处理公司会计业务的时候,会碰到许多会计规范要求、政策性通知等等.这都有可能会影响到做账结果,所以我们会计人还需要不断学习进步.那用交易所转付货款购物可否抵扣?这类业务问题,相信都会遇到这类问题,这里小编就为大家解答如下.

用交易所转付货款购物可否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货交易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45号)文件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商品交易所通过期货交易购进货物,其通过商品交易所转付货款可视同向销货单位支付货款,对其取得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允许抵扣."该公司委托商品交易所转付货款,并从销货单位取得合法专用发票后,此笔进项税金可以抵扣.

用交易所转付货款购物可否抵扣?

企业取得的贷款利息能抵扣进项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所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五)项规定:

1、贷款服务.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

2、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四)进项税额

3、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纳税人向非居民企业还是向居民企业(包括银行)的借款,支付的利息及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均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贷款利息,是指贷款人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人手中获得的报酬,也是借款人使用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银行贷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确定,当事人只能在中国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的范围内进行协商.

贷款利率高,则借款期限后借款方还款金额提高,反之,则降低.决定贷款利息的三大因素: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用交易所转付货款购物可否抵扣?"这一问题的全部解答.用交易所转付货款购物之后,取得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是可以进行抵扣的.这个是抵扣的前提,不可以缺少.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利息的支出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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