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税务登记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吗?
办理税务登记和未办理税务登记都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但是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但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1)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意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3)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纳税人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应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持《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说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领取发票自行开具;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可以申请经营地税务机关代开.
2.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申请代开发票的情形
(1)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
(2)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机关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为其代开发票.
(3)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
3.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的情形
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通过专用设备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自行开具发票还是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其开票金额均为其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国税代开发票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9号)规定,自2016年11月15日起,纳税人代开发票(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由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除外)办理流程如下:
一、办理流程
(一)在地税局委托国税局代征税费的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按照以下次序办理:
1.在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
(1)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在同一窗口申报缴纳增值税等有关税费.
3.在同一窗口领取发票.
(二)在国税地税合作、共建的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按照以下次序办理:
1.在办税服务厅国税指定窗口:
(1)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在同一窗口缴纳增值税.
3.到地税指定窗口申报缴纳有关税费.
4.到国税指定窗口凭相关缴纳税费证明领取发票.
因此,纳税人在国税机关代开发票的办理流程按照不同的受理办税服务厅,可分别依照上述次序办理.
未办理税务登记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吗?综上所述,一般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超过领用发票的时候,是可以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代开发票申请的,如果是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是可以申请代开发票的,那么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就需要符合申请代开发票的三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