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终止后契税能退吗
可以撤销买卖合同,还可以追回缴纳税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之规定,以及房地产权属的转移以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取得为标志等,契税纳税义务的产生,不应以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为标准,而应以取得权属转移合同或者证书为标准.而你与出卖方仅仅签订了购房合同,还没有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因此你还没有发生契税的纳税义务,现在终止购房合同,应当退回应缴契税的款项.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应退还已征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2]622号2002-7-10)"按照现行契税政策规定,购房者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之前缴纳契税.对交易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交易的,如购房者已按规定缴纳契税,在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对其已纳契税款应予退还"之规定亦明确了这一点.
房地产房款退回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答:收到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帐款--XX
退款时:
贷:预收帐款--XX(红字)
贷:银行存款(红字)
注意:要看当时预收房款时是怎么做的;
如果当时记预收,那就充预收;
如果是当时做的是其他应付款,那就冲其他应付款.
要根据之前的分录进行处理;
汇错款时,多付的款可以计入其他应收款;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收到退回的多付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上文介绍了房产交易终止后契税能退吗.发生终止交易的情况是可以追回缴纳税款的.这个时候还没有发生契税的纳税义务,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本网站的在线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