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身份置换金如何交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改制时是负净资产,政府拨了一笔身份置换金,已记入"专项应付款",尚未支付,是否应立即就这笔款项交纳企业所得税?是否可以先不缴所得税而在使用时冲减"专项应付款",再将不需支付的部分交企业所得税?
贵公司取得的政府拨付的身份置换金,属于《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核算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关于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6301 营业外收入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公司取得的这部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应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但在税法中,应构成应纳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中其他收入的"补贴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除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明确规定的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原则上均应在取得时计入当期收入总额."而不能仅将不需支付的部分纳税.
什么是身份置换金,给付依据是什么
1、什么是身份置换金
指国企职工因企业改制,身份由原有的国有或大集体职工身份置换为非国有企业合同制职工,置换身份时,解除原有劳动关系给予的对价补偿金.
通常情况下,国有企业转为国有企业的,没有身份置换金,改革前后工龄可以合并计算.国有企业改为非国有企业的才有身份置换金.改制时,已经退休成不在岗位,不予补偿.
通常会按年制定标准,结合工龄进行补偿.有的是直接给予现金补偿,有的是直接转换为改革后,向企业投资入股的股金或借款.但不得强迫.
2、身份置换金的制定依据
身份置换金是由各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制定标准组织落实的. 制定时的依据往往散见于国家及地方的一些指导性政策和文件.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各地大多是以经济赔偿金形式进行支付.有的地方就明确指出置换金就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南宁.
因此,身份置换金大多是参考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标准制定的.当然也就会有阶段性政策的变化,并且各地的标准不同.
3、身份置换金的常见给付标准
在实操中,现阶段绝大多数地区是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赔偿下限,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作为赔偿上限的 .
如果职工的原工资收入介于上下限之间,通常按工资实际收入标准进行补偿.也有些地区是分档进行补偿.
如果职工的原公资收入下限,通常按下限计算.如果职工的原工资收入超出上限,通常按上限计算.具体还要以地方政策为准.
取得身份置换金如何交纳企业所得税介绍了,这个是需要正常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因为企业所得税除了税务主管部门明确规定的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之外,其他都是需要缴纳的,这个身份置换金也是一样的,更多相关财税方面的内容,敬请关注本网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