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中对职工的保险费可以扣除吗
问:企业所得税中对职工的保险费可以扣除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第三十五条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第三十六条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允许扣除的税金是指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一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税金, 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企业所得税中对职工的保险费可以扣除吗"这一问题上文进行了解释,取得的养老保险和高危行业安全保险是能进行税前抵扣的,但是商业保险是不能进行税前抵扣的,具体的内容请看上文详细介绍,更多相关财务资讯,敬请关注本网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