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的复核人项一定要填写吗

2021-06-21 10:1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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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的复核人项一定要填写吗?肯定需要填写的,按照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合规的发票才可以申请入账抵扣使用的.因此发票上的复核人员就是属于必填之项的,没有填写属于不合规发票,对方可以拒收.其他相关的介绍资料请你们来阅读下文.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的复核人项一定要填写吗

要填写.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据此,专用发票上的复核人项也需要填写.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的复核人项一定要填写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哪些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符号封顶.

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

7、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发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8、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的复核人项一定要填写吗?根据小编老师在上文中提及到的相关介绍资料,相信你们对此发票章需要填写复核人一项应该都是有所认知的.对此不合规的发票要求应该都有介绍,大家想要学习更多相关的资料,不妨来这里试试,这里有很多专业的会计老师给你们知道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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