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坏账怎样处理?
应收账款坏账的账务处理:
1.期末计提或补提坏账准备时
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坏账准备
2.期末冲减多计提的坏账准备时
借:坏账准备
贷: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
3.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转销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等
4.已确认并作为坏账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时
借:应收账款等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等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的确认: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评估,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将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同时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减值有两种核算方法,即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收款项的减值的核算只能采用备抵法,不能采用直接转销法.
应收账款确认坏账的条件有哪些?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业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回收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6、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坏账怎样处理?"这一问题的全部解答.应收账款出现坏账的情况,那就说明企业已经确认这笔应收账款是收不回来了,这里我们还需要将其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纳税所得额的时候进行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