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它的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但企业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非公司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可超过净利润的10%.
公司当年取得盈利的,就必须依法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没有利润的,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法定盈余公积金计提依据是什么?
法定盈余公积金的计提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这里没有考虑公司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若公司持续盈利无亏损,法定盈余公积金可按所得税税后净利润的一定比例计提;若公司当年出现亏损,下年度盈利,按《税法》以及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公司盈利应首先用于弥补亏损,补亏后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再按税后剩余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盈余公积.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只能持续五年,五年后须用所得税税后利润弥补亏损.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不过当企业提取的金额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详细的法律规定,小编已整理到了上文中,大家阅读过了吧?学会了吧?